桑神论法 | “好战必亡”:人性、公平感与丛林法则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中国法律评论 Author 桑本谦
法律简史
人类制度文明的深层逻辑
桑本谦 著
桑神论法
Vol.03
桑本谦,山东济南人,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曾出版专著两部,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学术随笔四十余篇。内容涉及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商法、行政法、诉讼法、法律史等各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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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公平感与丛林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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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法律简史》,标题为编者所加)
文 | 桑本谦
01
“最后通牒游戏”(Ultimatum Game, UG)是个老生常谈的心理学实验。这个游戏设计的场景是,有位慷慨的银行家要给两个人捐一笔钱。其中一人被称为“提议者”(proposer),他可以提议如何分配,自己多得、平分或让对方多得都可以。另一人是“回应者”(responder),他无权分配,也没机会和提议者协商,但不满意的话可以行使否决权。只要分配方案被否决,银行家就会收回捐款,两人分文无获。
这个游戏被不同实验者重复了无数次,结果并不出人意料:提议者通常可以拿大头,但不能太贪,倘若留给回应者的份额太小,分配方案就会惨遭否决。回应者的底线因人而异,不过按理说,即使份额非常小,哪怕只有1%,也应该欣然接受,再少总比没有好啊,何苦非要搞个鱼死网破损人不利己呢?只是因为分配不公吗?
“公平感”的说法并不稀奇,每个人心中都有杆秤。神经科学家发现,面对不公平的分配,回应者的双侧前脑岛和背外侧前额叶皮层被显著激活,这两个脑区是相互矛盾的,前者制造负面情绪,后者负责情绪控制。当双侧前脑岛的激活程度更高时——貌似情绪压倒了理智——回应者就会行使否决权。
损人不利己的做法看似不理性,但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群体规模上的不理性往往隐藏着进化意义上的深谋远虑,因而时间尺度至关重要。所谓“获利再小总比没有好”只是短视的算计,放眼未来就不一样了。倘若这一次我选择了逆来顺受,那么下一次你多半还要得寸进尺。而如果我一怒之下掀了桌子,代价自然是难免的,但只要你的损失更惨重,你就会吸取教训,知道我不是好欺负的,在未来遇到类似情形时有所顾忌,那么我获得的长远收益将足以补偿眼前这点损失。
公平和效率的冲突可以在时间维度上化解,只要把未来利益计算在内,两者在任何时间点都没有冲突可言。其实所谓“公平和效率的冲突”,作为一个论题本身就有问题,因为两个概念不是可以并列的。如果说“公平脑”可以矫正短视的决策,那么原则上只要“效率脑”的算力足够强大,无需前者参与也能做出同样正确的选择,但人类进化出公平脑却可以减轻计算的负担,节省能量的消耗,而这恰恰说明公平脑以及相应的“公平感”——如果有的话——在进化根源上也是效率指向的。
“最后通牒游戏”真的验证了人类拥有公平感吗?答案不取决于实验结果,而取决于对实验结果的描述。公平与否只是个主观判断,评价分配方案的客观尺度是分配差。如果我们把双方均分定义为“零差”;那么以零差为基准,当提议者少得时,回应者就会收获“正差”;当提议者多得时,回应者就要遭遇“负差”。
实验结果显示:负差越大,回应者的负面情绪反应越强烈;而当负差变小、接近于零甚或出现正差时,回应者就会破涕为笑(此时左侧杏仁核、眶额叶皮层、腹内侧前额叶和腹侧纹状体等负责奖赏的脑区被激活了),并且正差越大越开心。虽然正差和负差同属分配不公,但回应者的情绪反应却截然相反,表现为“负差厌恶”和“正差偏好”。看到了吧,抛弃公平的概念反倒可以更好地描述实验结果。
当然,正差在实验中很少见,也因此被实验者忽略了,然而忽略正差恰是产生误会的根源。其实正差少见本身就是问题,为什么提议者很少会留给回应者超过一半的份额?答案是提议者清楚他手中有大牌。分配权和否决权是不等价的,前者既可以成事也可以败事,后者却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回应者之所以会接受低于一半的份额,是因为他清楚自己手里只有一张小牌。
只要不把公平狭义地界定为平等,我们就会发现,人们认同的公平标准其实已经向“实力界定权利”的丛林法则做出了妥协。因而,如果说“最后通牒游戏”验证了“公道自在人心”,那么也可以说一同被验证的还有“丛林法则深入骨髓”。
指引人类决策的所有法则都指向利益,不可能存在独立于“手段符合目标”的公平法则,否则就乱套了。回应者的负面情绪和正面情绪只相当于目标函数中的不同变量,这和我们打针时痛感神经制造的疼痛感或享受美食后快感神经制造的欢欣感没什么原则性区别,无非效率法则下的加数和减数而已。生活中有太多的忍痛割爱、逆来顺受或“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相比之下回应者在面对分配不公时的内心伤痛和纠结实在不值得另眼相看。
02
假设我饥肠辘辘时耗尽力气帮你把一大堆红薯运回了家,指望着你能分几个给我至少可以让我饱餐一顿,不料你对我的回报却只是小小的一块。简直欺人太甚!我的双侧前脑岛被瞬间激活,肾上腺素和睾酮随之弥漫全身,我真想怒吼一声把这小块红薯丢在你的脸上,只可怜我的血糖水平实在太低了,消化系统的神经回路频频发出红色警报,饥饿最终压倒了一切。面对现实,我冷静了下来,默默地把这块红薯吞进肚子里。活下来才是硬道理,受不了眼前的苟且,哪来的诗和远方?
不过事情并没有就此了结,耻辱和愤怒将长久保留在我的记忆之中。将来你若是再遇到麻烦可不能指望我出手相助了,没准儿我还要落井下石,或者另寻机会向你讨回公道。当然,我的真实目标不是公道而是利益。着眼于长远利益,愤怒作为情绪反应是不可或缺的,我可以忍怒,不可以无怒,否则我很难建立起避免类似伤害的长效机制,除非我拥有强大的计算能力,但计算是很耗能的。
“独裁者博弈”(Dictator Game, DG)的实验结果表明了提议者确实可以对回应者的愤怒做出积极的回应。作为“最后通牒游戏”的修改版,游戏规则的变化只是取消了回应者的否决权,提议者因此升级为“独裁者”(dictator)。尽管独裁者可以无所顾忌地独吞全部捐款,但实验结果表明他通常不会这么做,而是留给回应者一个小份额。
一旦进化过程中的教训进入基因编程,独裁者就会不由自主地慷慨起来,当然慷慨的根源还是忌惮回应者的愤怒和惩罚。虽然惩罚是机会主义的,但愤怒却是制度性的,他人的愤怒就是自己的风险,更何况总有人反应过激。为什么不惜一切代价去追求公道的行为总能赢得喝彩?因为殉道者为惩罚和阻止某些独裁者的贪婪做出了远超平均水平的贡献。
贪婪,其实也包括吝啬,在进化过程中都属于优势基因,毕竟开源和节流有利于积累财富;但过度贪婪或过度吝啬却会招来嫉恨,所以人性中还要添进适度的慷慨去化解那些人际险情。美德的基础往往都是血的教训,我猜测世界上有相当比例的捐赠属于富人的安全投资,尽管我们更愿意称之为“慈善”。
所谓“不患寡而患不均”,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不患寡而患寡于人”,因为不均包含了负差和正差。不均只是外部刺激,而对于情绪反应的解说,则与其说公平感受挫,不如说嫉妒心被激活,因为后一种解说除了“负差厌恶”还能容得下“正差偏好”,“不患寡而患寡于人”也因此有了下文——“不求多而求多于人”。
嫉妒心是应对同类竞争的一种风险意识,它和进取心是一对孪生姐妹,两者都致力于减少负差或增加正差。我们必须时刻防范风险,但风险未必来自出没的野兽、有毒的蘑菇或是恶劣的环境和天气。有时候,甚至更多时候,风险来自我们的同类。暴力竞争固然事关生死,但有时非暴力的竞争也会你死我活——当你和同伴被一头熊追逐时,你不需要跑过熊而只需要跑过自己的同伴。回应者不会嫉妒银行家,因为在他眼里银行家属于另一个物种,正差和负差的变化在边际上可以忽略不计。
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即使大家一直都能和平共处,也不能把自己的安全彻底寄托于别人的美德和善良意图。意图说变就变,且容易隐藏,而实现意图的实力却是透明且稳定。更何况“身怀利器,杀心自起”,实力是野心膨胀的春药,有谁生下来就想着一统江湖或称王称霸呢,但实力变了想法就会变。跟踪别人的意图不如跟踪别人的实力,那些在生态竞争中对他人的实力增长保持足够警惕——因而进化出了嫉妒心——的人们更可能成功扩散自己的基因。
你好我好未必大家都好,如果我好但你更好,那么相对而言我的境况可能会变糟。假定武器供应商赠给你一把锋利的刺刀但却同时给你的邻居们装备了枪支弹药,你心里是什么滋味?如果万能的神灯让你年轻五岁但同时又让你周围的女生永葆青春,你心里又是什么滋味?推己及人,你就明白了那个决定发动价格战、贸易战或军备竞赛的人心里是怎么想的。
在最后通牒游戏中,貌似双赢的分配方案可能只是徒有其表,因为分配不均改变了双方的实力差距。无论是增加负差还是减少正差,回应者都要因此承受更高的竞争风险,倘若风险损失足以淹没那点微不足道的获利,那么行使否决权依然是高度理性的选择。虽然回应者没心思去计算风险,但积淀在基因里的嫉妒心却能随时拉响警报。
不能忘记“他人是地狱”,因此防人之心不可无。可既然忘战必危,杀死对手不是可以一劳永逸地解除警报吗?或者干脆把他吃掉?
03
公元626年7月2日,长安城内发生了一起惨剧。秦王李世民纠集人马在玄武门设下埋伏,杀死了他的哥哥太子李建成和弟弟齐王李元吉,期间只遇到了微弱的抵抗。这是一起宫廷政变,李世民登基后迅速下令将太子和齐王的儿子们悉数杀尽,还把他们的妻妾充入自己的后宫。“玄武门之变”的起因,据说是李建成和李元吉打算对李世民提前下手却走漏了风声,但显然李世民更早对他的兄弟们构成了威胁。
玄武门之变
人类历史上那些战争和杀戮并非全部出于仇恨。虽说资源稀缺会导致冲突,但在资源还没有稀缺到你死我活的时候,相互残杀就已先发生了。哪怕仅仅是为了追求安全——当然不能忽略对手也会追求安全,并且可能为了追求安全而威胁自己——最保险的策略也应该消灭对手,并且最好先下手为强。
为追求自身安全而杀戮同类乃至近亲的做法,并非人类的首创。鲨鱼是天生的杀戮机器,它们在娘胎里就斗得你死我活了。很多猛禽的巢穴就是战场,长大后飞出巢穴的那只雕,很可能是战场上唯一的幸存者,因为在此之前它吃掉了自己的兄弟姐妹。狮子和黑猩猩都是群居动物,其群体首领甚至学会了斩草除根。向前任首领的后代下毒手,可以让母兽尽快重新发情,繁殖更多自己的后代,从而长期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
回头再看“玄武门之变”,我们会觉得那不仅是政治角逐场上的按理出牌,而且是生命圈里古老暴力策略在人类历史上的一次故伎重演。
暴力却是生态竞争的必然产物。那些率先进化出尖牙利爪、装备了坚硬犄角或致命毒液的动物无疑会获得生存竞争的优势。既然暴力可以用于捕杀猎物,就没有理由不用于同类竞争。近亲之间相杀相食实在是太残忍了,但也恰恰是残忍的天性让鲨鱼和猛禽成为生态竞争的赢家,它们繁殖了更多后代,并且它们的后代也更残忍。于是残忍扩展为一种群体规模的生存战略,优胜劣汰因此加快了速度。持续的暴力竞争还让整个种群变得凶猛强悍,鲨鱼和猛禽之所以能爬上自然界的顶级生态位,靠的可不是嬉戏和玩耍。
倘若暴力竞争是个遴选机制,那么天下太平就难免成为甜蜜的陷阱。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在进化的时间尺度上,对于一个物种而言,“让世界充满爱”没准儿是个诅咒(我们姑且称之为“和平诅咒”),而真诚的祝福则更可能是“愿暴力与你同在”。
如果李世民能未卜先知,知道自己的儿子高宗李治生性怯弱,优柔寡断,最终大权旁落,那么,除了庆幸自己在“玄武门之变”中的杀伐决断,他还会感慨生子如羊,不如生子如黑猩猩。
黑猩猩是人类的近亲,几十只或上百只群居在一起,有自己的领地。灵长类动物学家发现,当一群雄性黑猩猩遇到数量很少、尤其是单只来自其他群体的雄性黑猩猩时,它们通常会利用数量优势迅速围攻,合作完成杀戮。遇害的黑猩猩先是被按在地上,继而被扭断四肢,掐断气管,咬断脚趾和生殖器,直到整个身体被撕成碎片。通过一次次偷袭,黑猩猩能杀光邻近群体中所有的雄性黑猩猩,这样残暴的屠杀简直就是种族灭绝。
黑猩猩围殴同类
如果我们想了解人类祖先的暴力行为,黑猩猩可以提供一面镜子,另一面镜子是倭黑猩猩,两种猩猩在600万年前和人类拥有共同的祖先。与残忍的黑猩猩不同,倭黑猩猩却生性温和的,雄性之间很少发生致命的争斗,即使偶尔争斗也是点到为止。
其实生物圈里不乏和平爱好者,鸽子就是和平的象征,但所谓爱好和平,也只是缺少暴力技能或致命武器而已。植物世界里没有暴力,那是因为仙人掌和毒蘑菇不会奔跑和运动。
倭黑猩猩长得很奇怪,头颈细小,体态轻盈,两性体型差异不大,这些解剖学上的幼态化特征似乎表明,倭黑猩猩是一群退化了的猿猴。它们丧失了暴力技能,下滑到食物链下游,变成了素食动物,并且已经濒危了。倭黑猩猩何以落得如此下场,我们不得而知,但不排除“和平诅咒”降临到了它们头上。
温和的倭黑猩猩
人类可不是吃素的,这值得庆幸。虽然没有尖牙利爪,也算不上孔武有力,但如今的人类却是这个星球上不折不扣的暴力冠军,堪称暴力技能和暴力策略的集大成者,在其他动物眼里简直就是超级怪兽。
直到7万年前,人类还只是个默默无闻的边缘物种,以几十人或至多上百人的规模群居,靠打猎和采集维持生计。人吃人的惨剧肯定发生过,甚至可能很频繁,以至于影响了人类的进化——我们的染色体组中包含了某些抗朊病毒疾病的基因,而这些基因恰恰是通过同类相食来传播的。禁食人肉肯定是因为摆脱了饥馑。人类猎杀动物的技能不断刷新,从生物链的中游一路杀到顶端,所到之处大型动物几乎被赶尽杀绝。人类的崛起,是这个星球上的一场生态灾难。
人类历史上不乏战争和杀戮,如今拥有了足以摧毁整个生物圈的力量,但所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都不是瞄准猎物,而是瞄准人类自身。目前却是岁月静好,地球上绝大多数人都能生活在安宁祥和的城市和乡村,每年死于战乱和凶杀的人数甚至比自杀的人数还要少。
面对这些相互矛盾的事实,我们不禁要问:人类的天性究竟是爱好和平还是喜欢杀戮?关于人性善恶的古老哲学问题,在现代生物学的语境中可以被置换为,人类在天性上更接近于倭黑猩猩还是黑猩猩?如果答案是前者,那么友善就是人类在群居状态中的默认选项,我们需要解释暴力是怎样发生的;如果答案是后者,那么暴力就是默认选项,我们需要解释和平是怎样出现的。
04
如果邻居家的小伙子酒后打伤了我的弟弟,这事儿可不能善罢甘休,找机会我非要教训他一顿不可,但没人认为我会杀死他。大家觉得我理智健全,即使下手也会有分寸,即使没分寸也不至于闹出人命。“理智健全”的含义不是说我知道杀人犯法并且清楚后果很严重,而仅仅是说我不是个疯子。杀人?别开玩笑了,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
倘若做一番深刻的自我反省,绝大多数人都会觉得自己天性善良,别说杀人,就连杀只鸡都难免于心不忍。很多人甚至见血就会晕倒,和他们相比,屠夫和外科医生已经显得心狠手辣,更别提刽子手了。如果有人报告说他会以杀戮为乐,或喜欢一根根拔掉小鸟的羽毛,那么他更应该去的地方就是医院而不是牢房。
诸如此类的反省和观察很容易让我们认同人性本善的观念。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而且“非由外铄也,我固有之也”。有生物学家提出人类在天性上更接近于倭黑猩猩而非黑猩猩,自相残杀并不根深蒂固,人类社会的暴力更可能是特定文化而非物种进化的产物。如果你觉得这个说法漏洞百出,就很可能跳到另一个立场,认为人类就像黑猩猩一样天性嗜血,好在文明改变了人类的天性,让人类脱胎换骨,从野兽变成了人。但问题是,黑猩猩就是天生的嗜血动物吗?
当两群黑猩猩在领地边缘地带相遇时,它们尖叫、低吼、摇动树枝甚至向对方扔东西,但这些充满敌意的互动不过是虚张声势。相持一段时间后,弱势的一方就会主动逃遁。势均力敌的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敢轻举妄动。黑猩猩的杀戮是策略性的,通常只发生在双方实力悬殊(大致需要3对1以上)的时候,伏击和偷袭都是悄无声息的。
黑猩猩使用暴力都会讲究策略,何况聪明的人类。其实策略不需要聪明,因为进化可以替代智力。天性本身就是一种策略,或说是一种进化的算法。无论体现为基因操控的本能反应,还是出自于大脑主导的理性思考,其算法的功能和逻辑都是一样的。如此看来,区分先天和后天、固有和外铄、文化和进化其实意义不大。
进化生物学家所说的“先天策略”只是个讨论起点,是个可以任意确定的极端选项。极端选项都是不稳定的,相当于钟摆的两端;自然选择的钟摆固定下来的位置,叫做“集体稳定策略”,它是群居物种个体互动而产生的一个博弈均衡解。
我们可以假设一个彼此友善的世界,没有人有动机去使用暴力,但这个静好的世界经不起岁月的蹂躏。如果有人在进化过程中变得残忍了一点,他就会获得竞争优势,先天的友善策略因此被后天的残忍策略入侵,优胜劣汰的结果是整个种群从善良趋向于残忍;而一旦出现了残忍竞争,就只有最残忍的基因才能成功扩散。但若极度残忍成了所有人的天性,自然选择的钟摆就从一端摆向了另一端。
忘战必危,好战必亡,过度残忍的种群同样难以为继。极端善良和极端残忍的先天策略都是不稳定的,自然选择的钟摆左右摇摆,最终会固定下来的位置应该是适度善良和适度残忍的动态交融,“以牙还牙”就是善恶交融的典型策略。
尽管实际的演化过程要复杂得多,但由此我们可以发现,关于人性善恶的争论,并不像长期以来人们所认为的那么重要。无论秉持那种立场,都不影响我们对于人性的认知,甚至不影响我们对于人性的描述,而只是改变了描述人性的顺序——以钟摆的任何一端作为描述的起点,最终都要回到那个稳定的位置,性恶论和性善论在此相遇并握手言和。
考虑到大脑和基因都是数据处理器,我们无需纠结决策指令来自哪里,搞清楚指引决策的算法就足够了。而一旦摆脱了主体的限制,思路也就彻底打开了,我们会发现生命世界的算法居然出奇地单调,只不过执行算法的主体变化无穷,覆盖了不同规模的生命系统,从基因、细胞和有机体一直到黑帮和帝国。对比一下“玄武门之变”中的伏击和黑猩猩种群中的偷袭,以众暴寡乃是同类相杀的经典操作。
但即使有必胜的把握,消灭对手也通常不是最优选项。敌人和朋友可以角色互换。今天你和我来争夺一只野兔,明天我们就需要合伙去对付一头熊,群居本身就说明了合作的收益大于敌对的损失,并且群居还创造了一种复杂的局面——敌人之外还有敌人,并且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
假定你、我、他三个人相互为敌,如果我杀死了他,这可能对我有利,但同时也为你剪除了一个对手,没准儿对你更有利;而如果我因此遍体鳞伤,你就更可以坐收渔翁之利。如果事先预料到这个后果,那么即使双方的暴力冲突不可避免,彼此之间也会有所节制。而只要我和他都发现你才是更强大的敌人,我们可能一开始就会尽量避免冲突,甚至可能设法结盟去共同对付你。但杀死你未必符合我们的利益,因为还要考虑更强大的敌人。
时间的延续加之对手数量的增加都会改变暴力策略,朋友和敌人之间的界限也因此变得模糊不清。而当所有人都要争取朋友、减少敌人的时候,生态竞争就不再是单纯的暴力竞争了,硬实力之外还要比拼软实力。
黑猩猩种群中的首领不见非得是个暴力冠军,亚军照样可能当老大,因为排名第三的雄性黑猩猩的态度至关重要。老三无力角逐首领的位置,但支持老二当老大却有利于提升自己的地位。黑猩猩都懂得“与弱者结盟”,人类把这个策略发扬光大就不足为怪了。绿林好汉的锄强扶弱,早期帝国的打击豪强以及现代国家的反垄断,还有宫廷政治中的左右逢源以及外交政策中的光荣孤立和离岸平衡,这些手段和政策令人眼花缭乱,但细看则是如出一辙。
生态竞争的复杂性让暴力本身就成了制约暴力的力量。人类天性中当然少不了嗜血的成分,但若过度嗜血会导致自取灭亡,那么人性中克制暴力的成分终究还是要进化出来。神经生物学家在实验室里送来了好消息,他们发现,人类在观看他人(也包括许多动物)受到伤害时,会出现遭受同样伤害的神经反应。这是移情的证据,也是同情心的基础,孟子很早就把它叫做“恻隐之心”。
只要他人的痛苦会引起自己的痛苦,那么即使完全考虑自身的利益,我们也不会无视他人的疾苦。哪怕在施暴过程中,恻隐之心也不会彻底麻木,它可以让士兵在开枪时将枪口抬高一寸,也可以让罪犯在行凶时将刀刃刺浅一厘。警方提出报告说,在持刀行凶的案件中,受害人的衣服越厚越可能遭受致命的刀伤。因此建议人们(当然是男人们)在对抗持刀歹徒时,干脆脱掉上衣,赤裸上身,然后用衣服缠住双手。这么做的许多好处之一,就是让歹徒面对一个活生生的肉体时下手有所顾忌。
虽说“人性本恶,其善必伪”,但其实策略意义上的人性无所谓真伪,毕竟残忍与友善都是为了自己的安危。至少在目标层面上,无论消灭你还是爱上你,都确实与你无关。
05
如果把同情看作人性中的天使,那么仇恨差不多就是人性中的恶魔了。历史学家很容易找到证据说,战争和屠杀的发动者不见得出于精心的算计,很多时候是被仇恨冲昏了头脑。
尽管事后看1941年美国向日本宣战是个非常明智的决策,但若回想一下珍珠港被袭击之后美国人民的情绪反应,就发现当时除了战争之外根本就没有其他的选择。“9.11”之后,华盛顿认为军事打击阿富汗是有效的反恐举措,但同样不能忽视愤怒情绪的推波助澜。3000多人遇难非同小可,政府和军方没点大动作是收不了场的。但要按本拉登在其“告美国人民书”里的说法,恐怖袭击本身也是仇恨的产物。
想想早期的部族仇杀和十字军东征,再想想现在的黑帮火并和暴力犯罪,世界上有多少暴力和仇恨无关?
即使原本无冤无仇,攻击者也会努力制造仇恨的理由——以此鼓舞士气、强化动机或消除愧疚(如果有的话),但这种心理本身就说明了仇恨作为暴力借口在人们潜意识中的正当性。“狼的愤怒是因为想逃跑的那只羊实在是居心险恶”,玩笑话里隐藏了真谛。
既然仇恨就是暴力的引擎,那么为了和平我们是不是应该祈祷一个没有仇恨的世界?问题的答案似是而非。电影《甘地传》的海报上写着一句话:“以眼还眼只会导致的一个全盲的世界”,但这话其实经不起推敲,无需利用计算机去做个演化模拟(尽管已经有人做了),我们只用脑子想一想就知道,以眼还眼非但不会让世界全盲,反而能保护绝大多数眼睛免遭伤害。
以暴制暴的道理非常简单,如果事先预见到我会报复,那么你一开始就可能放弃挑衅的念头。但报复必须是可置信的威胁,因此愤怒的激情不可或缺,我可以忍怒,不可以无怒,不计后果的报复行为看似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但在进化算法里,激情压倒理智反而有助于建立起防范挑衅的长效机制;而面对挑衅无动于衷,则势必会让一个人在前政治社会彻底丧失防御能力。
自然选择最终赋予了我们愤怒的本能。在奋力反击的瞬间,我的心跳加快,脸色发白,精神亢奋,力量骤增,全身的血液集中到四肢,意识中除了残酷的天性一片空白。这种反应看上去就很可怕,但更可怕的不是写在脸上的愤怒,而是记在心里的仇恨。恐惧是暴力的最后一道心理围栏。斩草除根反应的是对复仇的恐惧,只要播下仇恨的种子,谁知道它在哪个地方、什么时间生根发芽?
电影《守法公民》以精彩的剧情展示了复仇的逻辑及其与刑事司法制度之间的张力和冲突。主人公克莱德·谢尔顿被两个暴徒袭击之后眼看着妻子和女儿遭到残害,悲痛和愤怒难以言述。原本指望法律可以还他一个公道,只可惜证据不足,暴徒在律师的帮助下钻了法律的空子,结果是从犯被判了10年监禁,而真正的凶手却一直逍遥法外。但绝望的克莱德把仇恨记在了心里。然后呢,果然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隐忍了十年的克莱德开始实施他缜密的复仇计划。
电影《守法公民》剧照
复仇的场面相当血腥,但作为观众,我们确实被克莱德肢解凶手的精巧设计给爽到了。电影编导利用了我们的移情天性,让我们和主人公感同身受,在一起经历愤怒和绝望之后,又一同分享复仇的快感。原始的复仇冲动在现代法治社会里几乎没有发泄的机会,但电影编导却给我们提供了一次替代性的满足。
克莱德的脸上没有喜悦。角色设计不允许他的台词像阿格硫斯那样直白(“复仇的感觉甜如密”),也不可能像夏洛克那样肤浅(“即使他的肉不好吃,也至少可以让我出了这口恶气”),更不可能像柯里昂那样老谋深算(“复仇的菜等到凉了的时候吃才有味道”),克莱德只能淡淡说一句:“我只想唤醒某些人的记忆”。
但若电影镜头借助神经影像学技术(FMRI)去扫描克莱德的大脑,我们就会发现他的言不由衷,因为在核磁功能性成像显示,他的左侧杏仁核、眶额叶皮层、腹内侧前额叶和腹侧纹状体等负责奖赏的脑区闪闪发亮。
复仇的神经反应是个非常复杂的机制,复仇之路可能很漫长,只靠愤怒和仇恨解决不了虎头蛇尾甚至有始无终,加上事后的奖赏才形成了一个完美的基因圈套。
但克莱德的复仇之路走得太远了。杀死暴徒之后,他又杀死了辩护律师和主审法官。虽然这两个人都不干净,但罪不至死,剧情至此开始反转。作为观众,我们开始觉得克莱德的复仇过分了,而当看到善良无辜的女检察官助手被炸死之后,我们忍不住愤怒了。克莱德的形象从英雄变成了杀人恶魔,虽然信誓旦旦说他的复仇计划指向腐朽的司法制度,但我们的道德直觉却不会因此认可他的滥杀无辜。
编导不仅利用了我们的移情天性,而且利用了我们的道德直觉。道德直觉就像一把尺子,可用以衡量罪责与惩罚;如果罪与罚之间明显不相称,道德直觉让会我们产生不满、厌恶或愤怒。虽然我们的道德直觉相当复杂,但大体上符合“以牙还牙”的逻辑。请注意“以牙还牙”是“以一牙还一牙”而非“以一牙还两牙”或“以两牙还一牙”,换言之“以毛还牙”或“以眼还牙”都违背了“以牙还牙”,前者失之轻纵,后者过于严苛。由此我们看到了“罪刑相适应”的萌芽。
至于人类的道德直觉有多少成分属于基因编程又有多少成分属于大脑认知,这个问题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道德直觉本身的功能和逻辑。人类的道德直觉也是一个进化算法,这个算法致力于用合理的惩罚去阻止他人的侵犯。那些在进化过程中恰好捕获到了最优算法的个体和群体,争取到了生态竞争的优势——这与那些操控蚂蚁或射水鱼行为的基因如果恰好吻合了物理定律和数学逻辑就能获得成功扩散的机会是一样的道理。算法的合理性与执行算法的生命体(包括基因、细胞、生物有机体乃至整个社会)是否有清醒意识和计算能力没有关系。
在缺乏专业化法学知识的条件下,立法者只能依靠道德直觉去制定法律。但即使仅仅依靠道德直觉,立法者也能制定出一部比较完备的“复仇法典”(参看《汉穆拉比法典》),复仇法典的基础性逻辑就是“以牙还牙”的生态法则。霍姆斯很早就说法律起源于复仇,这的确是个相当敏锐的洞察。
“以牙还牙”的演化过程有点复杂,这个话题留待以后再去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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